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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发布:  yz.njfu.edu.cn   2025-09-15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我校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及直接攻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贯彻执行。

一、接收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推荐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二)思想政治及科研素质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 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 申请直博生英语水平须达到相关培养单位“申请-考核”制招生的英语要求。

6. 接收单位规定的相关要求。

二、接收学科专业及计划

除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外,我校2026年硕士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推免生规模不超过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我校博士点(学术学位)单位均可在相关一级学科招收直博生,相关专业均可申请招收直博生不超过该专业博士招生人数的20%。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系统确认的最终录取人数为准。

三、组织工作

我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由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校研究生院具体负责,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具体落实本单位接收推免生的相关工作。

四、接收推免生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申请条件且有意愿报考我校的推免生,请点培养单位接收推免研究生网上报名申请链接,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提交,同时申请加入相关单位的推免工作咨询群,链接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二)申请者须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扫描按编号顺序合并为1个PDF文件后,以“报考专业+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并提交相关单位教学秘书:

1.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

2.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前往学信网认证);

3. 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其他英语水平证书);

4. 政治思想情况表(附件1)

5. 各类获奖证书及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

(三)10月13日前,各培养单位根据报名情况分批、分期组织线上或线下复试考核工作。各单位成立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面试小组(不少于5人),对考生进行学术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重点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考核。跨学科或跨专业接收推免生一般应在相近或相关学科进行,并在复试中加强考核。对“直博生”应加强科研能力方面的考核,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考核,如:实验操作、报告、写作等,以考察其是否具有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能力和潜质。复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满分100分,未达到及格60分者不予拟录取,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培养单位完成接收推免生复试后须向研究生院提交拟接收名单及复试成绩。

(四)推免生正式报名

1. 系统注册和网上支付。“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对考生开通后,已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申请人,请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支付报考费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时间预计在918日,具体以该网页公布为准。

2. 填报志愿。“推免服务系统”志愿填报功能开通后,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 复试通知确认。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系统给予确认。

4. 复试。复试一般以综合面试为主,具体安排由培养单位通知

5. 拟录取通知确认。复试考核通过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确认待录取通知功能开通后,应尽快在系统给予确认,若未及时给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顺次录取其他考生。一旦考生确认待录取,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其取消待录取申请。如果出现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入学前有违法违纪等行为,本校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6. 公示。各培养单位根据推免生接收情况和推免生复试成绩形成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经单位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在单位网站公示7日。最终录取名单需经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后上报上级部门。

 

五、推免生优惠及奖助政策

(一)优先选择导师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

(二)优先直博、硕博连读

国家级重点学科及省部级重点学科推免生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本博连读或者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

(三)优先出国联合培养

读研期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请出国联合培养。

(四)享受学业奖学金优待政策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享受我校优待政策,详见《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

 

六、咨询电话及报名链接

研招办:025-85427772、025-85427119

培养单位咨询方式:见下表

院系所码

培养单位名称

联系电话

联系人

qq咨询群

001

林草学院、水土保持学院

025-85427977

朱老师

1038142635

002

化学工程学院

025-85427648

姬老师

910715757 

003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025-85427739

孙老师

702251380

00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5-85427504

韩老师

399530619

005

经济管理学院

025-85427373

储老师

681114780

006

土木工程学院

025-85427785

姜老师

274694445

007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025-68224969

周老师

1026523171

008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025-85427877

孙老师

642371187

009

艺术设计学院

025-69638096

王老师

604199660

010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025-85427503

李老师

2158055210

011

轻工与食品学院

025-85428795

王老师

921470906

012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025-85428115

佘老师

981917048

013

理学院

025-85427916

王老师

1021384985

0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025-68224709

雷老师

678547127

015

外国语学院

025-68224808

张老师

390588396

016

生态与环境学院

025-85427210

方老师

1057306893

017

风景园林学院

025-85427092

王老师

1056360145

018

生命科学学院

025-85428549

徐老师

239470833

019

竹类研究所

025-85427101

汪老师

681510831

020

国家工程中心

025-85428086

崔老师

783807359

   

七、其他

(一)本推免生接收章程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冲突,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如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其学籍,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我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报备。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监督及申诉

电话:025-85427772、025-85427119

邮箱yzb@njfu.edu.cn

附件一:南京林业大学推荐免试生政治思想情况表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9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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