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2018年我校推荐、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贯彻执行。
一、推荐
(一)推荐名额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学校依据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并结合各学院学科水平、研究生报考率和实际录取率等与人才培养质量相关的因素,确定各学院推免生推荐名额。教育部下拨的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指标,由校团委和相关学院负责遴选。
(二)推荐条件
1. 2018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身心健康。
2. 品行端正,积极向上,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平均学分绩点同专业名列前茅(本专业排名原则上不低于前30%),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其它语种参照英语执行。
4. 退役复学大学生,符合推荐免试研究生条件的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关于落实大学生参军入伍退役后相关政策的意见》(南林学〔2015〕51号)文件要求执行。
5. 个别确有特殊才能、创新意识较强、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突出成绩、有较强培养潜力的学生,除提供获奖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供审核外,且须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建议有条件的学院应为博士生导师)联合推荐并给出具体推荐理由。获奖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进行公示。
(三)推荐程序
所有拟推荐学生均须进行综合考核,以综合考核总成绩排名推荐。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学生学分绩点、学术及创新能力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等,综合考核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察。具体考核遴选办法由各学院制定,其中学术及创新能力测评和面试环节应合理设置量化打分细则,各学院考核遴选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于学生提出申请前在学院内公布。
学分绩点以推荐免试工作进行时教务处数据库中的数据为准。建议各学院对申请推免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时,学分绩点分数占综合考核成绩的比重不低于70%,学术及创新能力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比重不高于30%。
工作安排如下:
1. 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需包含分管研究生培养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制定详细的推免生遴选办法,并将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和推免生遴选办法报研究生院核查备案。遴选办法的制定要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
2. 9月12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 9月15日前,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办法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考核,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按推荐名额的1:1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在院内公示。
4. 9月中下旬,“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考生开通,已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和网上支付报考费用。
二、接收
(一)接收条件
获得所在学校(经教育部批准的推荐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
(二)接收学科
除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外,我校其它各学科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三)复试、拟录取程序
1. 9月下旬,“推免服务系统”复试、待录取功能开通后,推免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2. 各学院须在推免生提交志愿4小时内对推免生的网报信息进行审核并发送复试通知,推免生必须在接收复试通知4小时内给予系统确认。
3. 考生系统提交同意参加复试的8小时内,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务必组织完成推免生复试考核工作(考核形式自定,可多元化),并于复试结束时当场给予考生拟录取结果。
4. 复试考核通过后2小时内,各学院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收拟录取通知4小时内给予系统确认,若未给予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顺次录取其他考生。
5. “推免服务系统”开放三天内,完成校内推免生拟录取工作;系统关闭前,完成外校推免生录取工作。
三、优惠及奖助政策
1. 优先选择导师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享有优先选择导师(包括博士生导师、知名教授等)权利。经考核和推荐,可优先选拔为硕博连读生进行重点培养。
2. 优先硕博连读
国家级重点学科及省部级重点学科推免生经考核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可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优秀人才培养。
3.优先出国联合培养
读研期间,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申请出国联合培养。
4. 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将获得以下奖助学金:(1)一次性获得“推免生优秀奖学金”5000~8000元;(2)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3)可申请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4)根据学术成果,可申请获得“校长特别奖学金”20000元,不设名额限制;(5)企业、社会团体与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各种奖学金;(6)导师给予发放的助研金;(7)对家庭困难的部分考生将酌情减免学费,并优先提供研究生助教、助管岗位。
四、其它事项
1. 由各院系自行确定推荐免试生的复试考核形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录取。
2. 申请推荐免试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旦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就不得以出国、就业等任何理由提出放弃。
3. 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录取。
4. 各院系在推免前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谨防浪费推免指标。
5. 正式录取通知将在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
五、联系方式
单位 | 办公电话 | 联系人 |
研究生院招生办 | 025-85427772 025-85427119 | 葛老师 宫老师 |
林学院 | 025-85427977 | 应老师 |
化学工程学院 | 025-85427648 025-85427396 | 金老师 严老师 |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 | 025-85427739 | 孙老师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25-85427504 | 邹老师 |
经济管理学院 | 025-85427373 | 储老师 |
土木工程学院 | 025-85427785 | 何老师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025-68224968 | 王老师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 025-85427212 025-85427687 | 杨老师 高老师 |
艺术设计学院 | 025-69638008 025-69638096 | 陈老师 陈老师 |
家居与工业设计学院 | 025-85427503 | 王老师 |
轻工与食品学院 | 025-85428793 | 王老师 张老师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025-85428115 | 金老师 |
理学院 | 025-85427579 | 许老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25-68224709 | 崔老师 |
外国语学院 | 025-68224808 | 张老师 |
生物与环境学院 | 025-85427210 | 李老师 |
风景园林学院 | 025-85427090 | 夏老师 |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九月
附件1:
推免工作时间进程表
阶段 | 时间进程 | 工作内容 | 执行部门 |
推荐 阶段 | 9月9日前 | 成立推免遴选工作小组,制定推免生遴选办法,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 学院 |
9月12日前 | 考生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 | 考生 |
9月15日前 | 各学院考核确定推免生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学院公示 | 学院 |
注册 交费 | 9月20日 | 提醒获得推荐资格考生可进入“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交费(网上支付) | 推免生 |
填报 志愿 | 9月28日~10月25日 | 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 推免生 |
校内 考生 录取 | 9月30日前 | 完成校内推免生拟录取工作 | 学院 研究生院 |
校外 考生 录取 | 考生填报志愿4小时内 (非工作时间不计) | 审核并发送复试通知 | 学院 研究生院 |
发送复试通知4小时内 | 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复试确认 | 推免生 |
考生同意复试8小时内 (非工作时间不计) | 完成复试考核工作 (考核形式自定,可多元化) | 学院 |
复试考核结束2小时内 | 发送拟录取通知 | 学院 研究生院 |
发送录取通知4小时内 | 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拟录取确认 | 推免生 |
10月12日前 | 完成外校推免生拟录取工作 | 学院 研究生院 |
附件2:
20 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点击下载)
学院 专业 班级 联系电话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民族 | | 政治 面貌 | |
身份证号 | | 外国语种 | | 外语 水平 | 示例CET6/426 |
专业人数 | | 班级人数 | | 平均学 分绩点 | | 同专业 排名 | |
志愿院校 | 志愿院校一: | 志愿院校二: | 志愿院校三: |
本校志愿硕博连读 | 是 □ 否 □ | 是否为退役复学毕业生 | 是 □ 否 □ |
获奖学金情况 | |
被评为三好学生情况 | |
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情况 | |
特殊 表现 | |
成绩 审核 | 审核人: |
获奖 审核 | 审核人: |
学院 审核 | 院长签字: |
注:报考专业名称请按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名称填写。
附件3:
20 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名册(点击下载)
学院 (盖章)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性别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本科 专业 | 平均学分绩点 GPA | 专业人数 | 专业 排名 | 综合 成绩 | 综合 名次 | 掌握何种外语及程度 | 第一志愿学校 | 第二志愿学校 | 第三志愿学校 | 是否硕博连读 | 是否是退役大学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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