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及非定向录取类别资格审查工作安排的通知
根据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程序,报送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库前需对拟录取博士生进行调档审查,对报名考试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进行非定向录取类别资格核查。现将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拟录取博士研究生调档及非定向录取类别资格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1. 5月6日前,各学院提前告知拟录取的博士生,5月初学校开始组织调档审查,5月底前须收到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请拟录取博士生提前做好调档准备工作,以防不能按时调档,学校不接受考生以任何理由延迟调档;
2. 5月7日,研招办将通过寄发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正式组织调档和进行辞职确认(工作单位签署《辞职确认函》);
3. 5月25日前,对仍未收到档案和《辞职确认函》的考生进行电话问询。若确已寄发,请考生明确告知邮寄单号;
4. 5月31日前,若考生因无法办理调档和《辞职确认函》,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8.04.28